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3-11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怀洪财采计******01
采购代理编号:HNZL-******1
******委员会
******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环境咨询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洪财采计******01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6、项目负责人:杨志宏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肆拾陆万陆仟元整(小写:466000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有限公司 |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项目 | / | / | / | / | / | / | 466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日期:2025年3月10日
合同期限:1年
地点:洪江区岩门工业园1号
四、付款方式
1.费用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由乙方开具全额服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
(2)本次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进行6个月时,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由乙方开具全额服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
(3)本次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终止前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元整(¥:146000元),由乙方开具全额服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
(4)甲方应按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每延期支付一天,按欠付服务费用总额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支付方式:电汇/转账。
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有限公司高升路支行
账号:8100 0019 1217 0000 01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与本合******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文本(含合同附件);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正式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3月10日
九、合同主体
******委员会
地址:洪江区岩门工业园1号
法定代表人:李少君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环创产业园A2栋12楼
联系人 :杨志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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