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综合实践楼建设项目设计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学综合实践楼建设项目设计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数政投资管理[2025]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学校基金会、财政专户和社会捐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学院内 , 建筑功能: 原址建设7F/-1 框架结构综合实践楼一栋,包含物理实验室、物理准备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数学实践室、地理实验室、教室阅览、图书室、多媒体阶梯教室等。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0 万元。3.服务期限:60 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自实施方案到施工图纸阶段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BIM建设模型、施工图设******消防深化设计等)、施工期配合阶段、竣工验收、竣工图等所有需设计单位配合工作的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或结构专业 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2 09:00至2025-05-27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一律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录查看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本项目采用“双盲”“异地”、“分散”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暗标中出现具体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人员******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执行《衡水市桃城区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衡桃数政规〔2024〕1号文件,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 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 药瑞 ,联系电话: 0311-******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中学综合实践楼建设项目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英才 | 地址: |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环镇路80号202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先辉 | 联系人: | 药瑞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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