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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新工科实训大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福建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福建
源发布时间:2025-07-09
项目名称:******[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人:******[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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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5-07-15 23:59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7-30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7-30 09:0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院新工科实训大楼工程(施工)已由******委员会(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5]6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学院校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学院新工科实训大楼工程,新建1栋实训楼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12744.59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面积)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学院新工科实训大楼工程,新建1栋实训楼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12744.59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面积),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中的1.4.3“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层数5~25层,建筑高度15~100米,面积3000~30000平方米,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含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4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封顶,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79%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④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⑤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0日 09:00:002025年7月30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应在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30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学院

地址:******学院路1号,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7号东湖品臻2幢2梯1404室,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潘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8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 9 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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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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